今天書商來找我討論改版"企業業風險管理"書籍事宜。的確應該好好借這次機會把書做些改進。


    其實很想做的事是把企業風險管理與保險的關係整理清楚,可惜我保險的知識真的很有限,要找一位懂保險的人合作,其實不是那樣容易。


    一般傳統保險公司飽的是:純粹風險。是指只有下方風險(損失)的風險,而財務風險就包括投資(甚至賭博)等等,有陪但也可能有賺。


    這幾年一個很明顯的灰色地帶是信用風險,會計上也可以適用保險公報,也可以適用金融工具的公報。


  一般保險有所謂損害補償原則,但是像出售CDS之類其實常常就不合這原則了,然而,或許因為保險業務越來越難做,未來灰色地帶會越來越多。


  以往,保險理論多半是經由分攤風險而降低風險的理論來運作(例如不會在同一地區或同一時間大量發生或ˇ災或是車禍等等)。但是例如一些巨災的風險,常可能事在較少時間或較小空間發生的,這樣"分散"的效果會被打折。


  傳統財務風險避險較常用的"相互抵銷"概念,或許往後會受到更多重視吧。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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