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買?什麼是賣?


    傳統商品現貨市場似乎已經很清楚的。付錢的是買方,付商品的是賣方。所以我們會說,我們二十元買一瓶飲料,不會說便利商店用一瓶飲料買了我們二十元。


   在期貨或遠期市場,開始有變化,因為是買空(買的東西現在拿不到),賣空(賣的東西現在手頭未必有),至於為何英文買中文不叫做"長"(Long),賣不叫做"短"(Short),應該基本認為上多頭表示能夠持續長期上漲,空頭表示短期不確定。似乎仍假定長期是看好的。


   選擇權的買方通常是Hold(持有), Write翻譯成發行,不過我覺得一般次級市場就未必是發行的意思。


  在交換合約(Swap)的市場,利率交換的雙方都可能付錢啊!那誰是買誰是賣?買方通常是指支付固定利率的一方,賣方是指支付浮動利率的那一方。這時買和賣的區分也不是從支付現金與否來決定,而是由是否支付較穩定的或是較無變動的那方叫做買方。


  在CDS信用違約交換的合約中,同樣的,支付固定期間金額的那方是買方,遇到事件發生才支付金額的那一方是賣方。(好像賣保險)。


  所以,未必付錢叫買,付東西或勞務叫賣。或許可說:支付較明確穩定的東西來擁有一些特定權利的那一方叫買,另一方是賣。


   這樣的定義已經超過一般字典對於買與賣的定義了!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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