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和李顧問陪發明AA音標的劉老師與兩位製作教學軟體的朋友談合作事宜,本來擔心因為信任基礎有些薄弱,會不會合作破局大家白忙一場,結果還算順利,互相願意用最簡單的方法平分未來收益,雙方也能夠體諒對方的貢獻,願意不留私的提供己方資訊。


    李顧問提到其實最好先別有成見,不過從風險管理角度,先想好各種可能情境如何應對應也還好。他也想到在第一次介紹雙方認識時,忘了先和雙方提及要有保密協定,這樣后來的晤談可能會更順利些。雖然這只是一個很簡單的合作,卻也有些小波折,更別談那些大規模的了。


    知識經濟最難的就是,雙方不提供其擁有資訊,不易讓對方了解我方實力來和我合作,但一旦提供了,又怕對方不需要我了,或是對方將之作為"人質"與談判的籌碼。


    上次看Facebook創辦人的電影已頗有感觸,這次這個小案例又讓我學到一些,不經一事不長一智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dabaitw 的頭像
    dabaitw

    速配

    dabai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