訪談了艾迪森光電研發處莊主任。
主要是做LED燈泡Component的(難怪叫艾迪森),成品較少,以B to B為主,可作ODM。較難有通路通到Walmart或是B&Q等。
國際上燈泡仍以飛利浦較重視設計,OSRAM的最亮。光也要結合Human factors.但中小企業通常沒有能力做須較長時間才能回收的投資。
研發人員約有十分之一從事設計工作。內容包括機構設計,外觀設計,但因須對"熱"的知是有所了解,所以外包的Design House未必做得來。因為學理工的不易有美學斯務養,所以由設計的來學一些理工知識或許較為可行,而且其實高中的專業知識其實已經夠了。如果不是HR的要求,也不一定要大專學歷。作品比學歷重要。設計內容包括:產品企劃,promotion,與設計散熱器,燈光源外觀等等。
對政府建議嗎?如何鼓勵搭家接受較有創意與設計的產品(提升全民的美學數養?)。在台灣得獎也沒用。韓國政府對於高效率燈泡(節能),在大賣場補貼一半。
得歐美的獎,即使在歐美也未必能賣,心理因素也很重要(歐美會用歐美設計的產品?)。
設計人員的表達溝通能能力也很重要(作什麼不重要?)
設計人員多半沒有成本觀念。(製程,生產線,材料的知識也很重要)
設計的本質就不是平均,起薪也低,而是萬中選一的。(真是高風險的產業啊)
台灣在景氣不好時企業只想Cost Down(其實或許相反,應更考慮Value Added)。
國外對於設計(燈)的部分會分開招標,國內都統合再一起,設計的發展就較少了。(因為台灣規模較小的關係?)
我的心得:以前會想,文化部對於經濟與產業不易有具體貢獻,不過如能夠增加設計需求,(大家會想買有設計的產品),也是很重要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