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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學校的老師,常可以廉價甚至免費的學生來與企業競爭,有與民爭利的問題。(台創也是?)


    評審的專業也要注意,學位與老師未必就是專業,最好找產業專家,例如資訊業找施振榮大家就沒話說。還有老師接了標案,讓學生來作,結果打壞台灣設計的聲譽。學校老師藉當評審認識業界的人,又設育成中心,和民間企業搶生意。


     要中小企業打品牌,幾乎不可能。財力是大問題。


     一些政府申請案太過繁瑣,沒太多錢,要有一大堆的文書作業。


     "比稿"的制度很有問題,未收到錢,就要花一大筆經費,像印十份,打樣十份等等。


     公司用人不用第一名的人,一方面有驕氣,一方面通常學科好才會第一名。而設計人才要從小培養(公司總裁三歲起),各種美術修養,各國遊覽經驗等,不是'短期教學而已。歐美文化長期到那樣的境界。設計最需要就是人才。


     報設計案子的帳時,竟然不能報"設計費",極不合理。


     最重要是培養國人重視設計的文化。


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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